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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兩百二十章 我是大槍

天下諸侯一鍋烹 水煮江山 3646 2024-01-31 01:12

  越往北走,天氣越寒冷。
太陽就挂在遠方的青山之颠,紅彤彤的一片,看上去格外燦爛,但卻不能帶來一絲溫暖。

  翻過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。

  馬隊越來越龐大,每經過一處城鎮就會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,有馬車,有貨車,也有騎士。
在前面開路的是一隊騎士,他們穿着铠甲,上面紋刻着櫻脂花,背後披着長長的大氅,氅上也繡着櫻脂花,氅尾包裹着馬屁股,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,健壯的馬蹄把松軟的泥土踩出一個又一個的坑。
挂在騎士們腰上的劍不是裝飾物,它們宰起強盜來,幹淨而又利索。
齊格曾經親眼看見,這一隊騎士殺光了攔路的強盜,還追到了山裡,挑了強盜的老窩,把強盜頭子用繩子捆着擡了下來。
當然,那名兇悍的強盜頭子的最終下場隻有一個,那就是奴隸集市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

  現在,齊格就是這隊騎士中的一員。

 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護力極強的铠甲,那是一套全身甲,上面布滿了各式各樣的傷痕,左兇有一條凹槽,背後有幾處箭洞,後腰的裙甲上有一處猙獰的口子,那是在埋骨谷時留下的,強盜的劍刺穿了那裡,紮中了齊格的腿,直到現在,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。
背後的大氅樣式奇特,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種款式,尾部是三角狀的,每當齊格高速奔跑時,它就會飛揚在背後,像是一面旗幟,而且它還能有效的抵擋箭矢。
齊格手裡也舉着旗幟,上面同樣繡着櫻脂花,旗槍長達一丈八尺。
齊格曾經用這旗槍把一名強盜紮了個對穿。

  寒風從遠方掠來,從齊格的頸甲裡鑽進去,沿着冰涼的背脊一直往下浸,裡面的内襯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凜冬的寒意滲透到四肢八脈。
齊格不由得縮了縮脖子,嘴裡哈出的氣都是寒冷的。

  “嘿,即格,把旗子舉高一點,隻要看見了櫻脂花大旗,強盜們都會退避三舍。
當然,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強盜的。
大雍沒有強盜。

  齊格現在叫即格。
騎士首領是一個中年人,沒有名字,隻有外号,他的外号叫秃鳥,因為他的腦袋上沒有一根毛,太陽照在上面像鏡子一般反着光。
臉上的肌肉就像熏黃的臘肉一樣,紋理分明。
左臉上有處傷疤,深深的陷了進去,像是蜘蛛網一樣,緻使他的鼻子看上去隻有半塊。
說起這道傷疤,騎士首領非常自豪,他在馬背上歪過頭來,裂着兩排參差不齊的黃牙笑道:“男人就得有傷疤,沒有傷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。
你知道我這傷疤是怎麼來的嗎?

  騎士首領嘴裡噴出的氣帶着濃濃的酒味,在這寒冷的冬天裡,沒有什麼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。
至于這道傷疤的來曆,齊格早就知道了,因為它的來曆騎士首領已經說了不下十遍。

  齊格笑道:“這是男人的驕傲,是首領大哥與天下第一劍客蒙奇對陣時留下的。

  “聰明的小子。

  騎士首領心情大好,眼睛笑成了一條縫隙,他揚起戴着鐵拳甲的手拍了拍齊格的肩膀:“蒙奇啊,那可是天下一劍客,我從來就沒有見過那麼長的劍,也從來沒有見過那樣的劍術,像旋風一樣,哦,不,比旋風更為激烈,當你面對它時,腦子裡會一團糟,想到的隻有逃跑。
當時,他從戰車上一躍而下,向我沖來,我真的想轉身就逃。

  “但是首領大哥卻終究沒逃。
”齊格接口道。

  “是啊,逃了就沒有今天了。

  騎士首領舉起酒囊,大大的喝了一口,說道:“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凱旋門前,我和領主大人一起參加諸侯們的比武大會,當時,我還是一名奴隸,魯國的奴隸。
我沒有名字,人們隻記得我的光頭。
為了榮耀,領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劍下,戰車也被蒙奇用劍劈碎了車轅,戰馬四下亂竄,劍盾手們慌張的看向我,我是他們的首領。
我舉着盾牌,也在顫抖。

  “齊魯武比,最終雖然是齊國勝了,但是首領大哥卻赢得了尊重與榮譽。
”齊格很順溜的接口,這一隊騎士都知道那場比武,蒙奇勝了,險些一劍把騎士首領的腦袋戳爆,然而,直到最後一時刻,首領大哥也沒有放下手裡的劍與盾,因此,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,雍公親自賜給他了一把劍,把那劍栓在劍袋上,從那以後,首領大哥便赢得了自由,再也不是一名奴隸。

  “熱皿即吾命,榮耀即吾命。

  “榮耀即吾命。

  在簌簌的寒風中,騎士首領默默的說道,十八名騎士齊聲附合,他們的聲音并不大,也并沒有遠遠的傳開,但是那聲音卻無比的堅定,就像是一壺老酒,默默的把濃厚的香氣蘊藏在内。

  一名年輕的騎士騎着馬走在首領的身旁,他是首領的義子,也沒有名字,隻有外号,他叫小小鳥,長相很是斯文,笑起來還有些腼腆,背上卻背着一柄巨劍,每當他揮舞起這把巨劍時,殺人就如同割草。
此時,這個年輕的騎士剛喝了一口酒,接着騎士首領的話道:“即格也有傷,隻不過傷在大腿上。

  齊格還嘴道:“你也有傷,隻不過傷在屁股上。

  年輕的騎士臉紅了。

  十八個騎士每人都有傷,傷痕是榮耀的見證,但是他傷的地方比齊格還要難堪。

  “即格,我們都有外号,要不你也起一個吧。
”年輕的騎士和齊格的交情其實極好,倆人一起殺敵,一起喝酒,一起坐在草地裡數星星。

  “外号?
”齊格舉着大旗愣了一愣,十七位騎士都有外号,隻有他沒有。

  “要不,就叫大槍?
”年輕的騎士挑眉擠眼的怪笑。

  “大槍?
”齊格擡起頭來,看着手裡的旗槍。

  “對,大槍。

  首領大哥一錘定音,為了給齊格起外号,他們傷透了腦筋。
齊格是沉默的,大部份時間都是傻呵呵的笑着,不太合群。
首領大哥覺得那是因為齊格沒有外号,如果有了外号,那就和他們一樣了。

  “大槍,大槍。

  十八位騎士大笑起來,醇厚的笑聲遠遠的傳開,櫻脂花大氅在風中張揚。

  “好吧,那就大槍。

  齊格高高的舉起旗子,他笑得很是開心,那是真摯的,不帶半點瑕疵的笑容。
現在,他已經忘記了自己曾經是齊國的萬乘之君,他隻知道,我現在是一名護衛,保護着商隊的安全,我有十七位交頭換皿的兄弟,我與他們生死與共。

  腰上的長劍在太陽下泛着光,冬風雖然很冷,不過烈酒可以抵擋它,齊格接過首領大哥遞來的酒壺,默默的告訴自己:“這才是我,我是即格,我也是大槍。

  這支馬隊非常龐大,從頭到尾拖曳近裡,商販,馬夫,護衛加在一起幾近千人,這千人的馬隊裡有老有少,有男有女,而且還是美女。

  美麗的女子從後面奔來,她穿着白色的衣裳,外面套着一件天藍色的羽氅,潔白的絨毛把她的臉蛋夾得極小,那是一張可愛的臉龐,被寒風凍得微微有些紅,但是看上去卻更為可愛。
她騎着一匹白色的小母馬,穿梭在馬車與行人之間,就像藍白相間的蝴蝶。

  “秃鳥大哥,東主說了,翻過淵嶺就是枕淵湖了,各國的使者和商隊都會在那裡轉道入雍都,我們最好在淵嶺下面休整一下。

  女子奔到馬隊的前面,拉着小母馬打轉,她在炫耀她的馬術,盡管她的馬術其實很糟糕,然而,十八位騎士都不會戳穿她。

  騎士首領笑道:“知道了,就在淵嶺下面的臨淵鎮休整吧。
大槍,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複東主。
”朝着齊格使了使眼色,那眼色耐人尋味。

  齊格知道,首領大哥這是在取笑他,自從被這支商隊救了之後,因為他穿着铠甲,腰上也挎着劍,所以便成了商隊的護衛騎士,而浮羽則被那個神秘的東主收納為侍女,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稱,然而,所有人都知道,這肯定是拖辭,沒有兄妹之間是那樣的,互相對視時,濃濃的情意化都不化不開。

  平日裡,因為他要掌旗,還要和強盜作戰,所以難得和浮羽碰面,就算碰了面也是你看我,我看你,脈脈含情不得近,因此,首領大哥是在故意為他制造見面的機會。

  “大槍?
這是你新起的外号嗎?
挺威風的,跟我走吧。
浮羽剛才一直在看你,可是隔得那麼遠,她哪能看得見呢?

  名叫‘花胡子’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來,笑聲如鈴,笑顔如花,看得名叫‘小小鳥’的年輕騎士怔住了。
這個年輕騎士很喜歡‘花胡子’,但是花胡子卻嫌棄他,覺得他太像個女人。
齊格決定幫他一把:“我得掌旗,走不開,首領大哥說了,強盜們看見旗子就會夾着尾巴逃竄。
還是讓‘小小鳥’陪你去回禀東主吧。

  “你不去就不去,幹嘛拉上什麼小小鳥?
哼!

  花胡子很可愛,但是可愛并不代表愚蠢,她冷冷的哼了一聲。
她這一哼,年輕騎士更腼腆了,整張臉紅得像猴子的屁股,吱吱唔唔的想要說什麼,卻說不出來。
花胡子一看他這樣子,又羞又惱,把嘴巴一咬,提着馬缰朝後面奔去。

  “快去追。
”齊格推了年輕騎士一把。

  年輕騎士摸着腦袋,愣愣地道:“我隻是小小鳥,她看不上我。

  齊格一本正經地道:“‘小小鳥’也能追上美麗的‘花胡子’!

  “快追,快追!

  一衆騎士轟然大笑,在這笑聲中,年輕騎士獲得了力量,把心一橫,朝着‘花胡子’追去。
齊格勒着馬,看着身後的馬隊,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鳥與花胡子,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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